日前,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桂東縣漚江鎮光明村黨支部書記郭小芹在接受采訪時說:“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但在綠色發展和生態建設上,如何把綠水青山真正變成‘金山銀山’,目前行之有效的方法相對缺乏,導致一些地區特別是限制開發地區因生態保護而發展乏力,亟須完善生態補償機制。”
郭小芹認為,隨著社會的發展,生態建設與群眾增收之間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生態功能區劃分不合理,一部分群眾主要經濟來源的商品林被劃為公益林,導致群眾賴以生存的主要經濟來源失去保障,且偷砍林木現象時有發生,公益林管理難度很大;補償標準太低,目前國家級、省級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補償給農戶僅為14.5元/畝,生態公益林與經營商品林之間存在185.5元/畝的收益差距;管理機制不太完善。
郭小芹建議,一是以縣市區所保護林地面積為主要依據來撥付國家生態轉移支付資金,同時加大對貧困縣的轉移支付力度。二是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建議每年提高到40元-60元/畝,并按照林木種類分別進行嚴格管理,真正實現補償資金與生態價值相對等;完善管理機制,完善公益林管理辦法,對公益林的更新采伐、低效林改造、災害林木處置、小面積變更、公益林流轉、征占用林地等方面進行調整和完善,最大限度地分享生態建設政策紅利。 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來源系網絡轉載,本網系信息發布平臺,如有侵權,請聯系本網及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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